彰化縣東芳國民小學認輔制度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
教育部青少年輔導計畫。
彰化縣國民中小學認輔制度實施要點。
本校輔導工作行事計畫。
二、目的
鼓勵教師志願輔導適應困難學生及行為偏差學生,協助其心知發展,並培養其健全人格順利成長與發展。
整合輔導計畫朝陽方案、璞玉專案等輔導活動,增進輔導績效。
激發受輔學生,發揮潛能,改過遷善,並回饋社會。
三、輔導對象
校內適應困難學生及行為偏差學生。
有精神疾病傾向者。
低成就學生。
四、輔導人員:
本校全體教師有意願擔任者。
義工老師:退休教師、家長委員或學區內熱心輔導工作人士,具有專業知能者,經學校「輔導工作執行小組」建議校長聘用之。
五、輔導原則:
以協助為出發點,以關懷的態度,多為學生設想,培養學生自我認識,自我輔導的能力。
注重學生整體發展,瞭解個別差異,輔導方法應適時調整,以發揮輔導功能。
六、輔導實施方法:
由級任、訓導人員、輔導老師,發現特別適應困難學生,列舉名單送輔導室。
輔導工作執行小組召開輔導會議,確定並列出應予輔導名單,再由輔導教師自由認輔,亦可由學生選擇輔導老師、義工老師協助辦理。
七、輔導期間:
視輔導成效作彈性運用,以一學期為原則,必要時得延長輔導時間。
八、輔導工作事項
把握認輔的精神與目的,使需要特別報導的學生在「教師的親近、了解、關愛、照顧」中,獲得「親情、溫暖、關懷、重視」,進而悅納自己,感謝他人。
建立良好人際關係,多鼓勵接納及尊重以增進輔導效果。
晤談認輔學生,適時進行,至少兩週壹次,每次至少二十分鐘。
電話關懷認輔學生,晚上或假期間進行,每月至少壹次。
實施家庭訪問,有必要時進行;平日亦可用電話與認輔學生家長溝通。
對於特殊個案,必要時立即召開個案研討會共謀解決之良策。
紀錄認輔學生輔導資料,摘記晤談、電話聯繫、家庭訪問等大要。
遵守保密倫理,對於晤談內容作必要的保密及輔導資料妥為保管。
九、獎勵:
違規犯過學生經輔導表現優良者,由輔導教師,簽會輔導室、訓導處,協助其銷過,並加以表揚。
認真負責之老師,由輔導室簽請校長獎勵之。
績優認輔教師由校長簽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從優敘獎,具有特殊貢獻者,推薦為執行輔導計畫有功人員,接受表揚。
十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改亦同。
校長:
主任:
承辦:
彰化縣東芳國民小學個案輔導簡表
學生 姓名 |
○
○ |
性別 |
男 |
年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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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 |
四愛 |
編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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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由 |
林○○,小學四年級,在三年級下學期因常遲到影響班級秩序而遭同學反應;在四年級上學期中每天由級任導師電話叫其起床才在八點半後到校。下學期因級任老師先跟其父母說明不再電話叫其起床,遂每天大約在十點後才到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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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 背景 |
家中排行老么,上有三個哥哥,其父職業為廟宇之師公,對其管教方式為寵愛,但亦會因酗酒或賭博而毆打該生。母親早上在市場幫人賣魚,中午到自助餐店工作;該生常由其母帶至學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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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 生活 狀況 |
常常(幾乎每天)在十點後才到校,上課常會在底下哼歌打擾其他同學上課,偶爾會在課堂中發表一些不當言論,影響上課秩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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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 癥結 |
該生在家作息不正常,父母無法配合學校輔導該生。 該生學習意願低落,因不認識字又不按時到校,級任導師無法施予補救教學。 該生父親無一套管教標準,常因自己喜好而施予賞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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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 策略 |
不厭其煩每天電話叫其起床,準備上學。 與家長懇談促其配合改善該生作息時間。 勸導該生早睡早起,曉以道理,鼓勵其養成自動自發的好習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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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 的支 援與 協助 |
△該生行為依舊,不知是否能提供更有效的方法給予我們協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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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討 與建 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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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「研討與建議」一欄由輔導計畫輔導團團員填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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